来源:本站   发布:学工部  发布时间:  2010年0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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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厦门理工学院软件学院
2010年寒假学生留宿管理工作的通知
软件学院各班级:
2010年寒假即将来临,今年我校寒假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26日,为做好寒假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住宿安排
1、寒假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,原则上不留宿学生。学生确因实习、社会实践等原因需要留校住宿的,应于1月15日下午3点之前(周五)前填写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并交辅导员签署意见,逾期不予补办。
2、请各辅导员严格审核,确因需要方可批准学生留宿,并将审核同意的《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》于1月20日前交到学工部二。
3、经学工部审批同意留宿的学生需签写《厦门理工学院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》(附件二)。《安全自律承诺书》交由学工部留存。
4、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、集中管理,留宿同学统一于1月30日完成入住。男生集中住宿点为海光宿舍区1层、2层及3层,女生集中住宿点为蜂巢山1号楼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二、宿舍值班及管理
1、寒假期间思明校区除蜂巢山宿舍区和海光宿舍区外,鹭光、海天和演武三宿舍区不安排同学留宿,各宿舍不存放贵重物品(如电脑等)。
2、少数非厦门岛内生若确因特殊情况需假期留宿者,提交申请至辅导员审批后,经学工部批准,可安排假期住宿,具体床位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。福建省籍的同学,请在2月12日前离校返家,待2月16日后可返校继续住宿。
3、寒假住宿期间,只向留宿同学收取电费,并于2010年1月29日抄电表底度,水费由学院支付。电费收取分两段,具体方式如下:
(1) 申请留宿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12日(即年前),收取电费5元/人;
(2)申请留宿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13日及13日以后(即跨年),收取电费10元/人;
(3)电费采用入住前收取方式,住宿时间如有变更,请同学自觉到宿管办办理补交或退还手续。
4、海光宿舍区1层、2层及3层房间因在假期需提供给留宿学生统一住宿,请海光宿舍区1层至3层同学务必于1月29日之前把房间腾出,各宿舍不存放学生个人贵重物品。
5、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,留校学生集中安排住宿,对无人寝室各宿舍区将会统一采取断水、断电、贴封条处理,请未申请留宿的学生在1月29日前必须离校,2月24日前请不要提前返校。
6、各班有学生留宿的,应指定两名学生干部和一名辅导员负责联络,学生负责人和联络辅导员寒假期间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。
7、各宿舍区将安排管理员和宿卫队员轮流值班,每天值班时段为早上8:30至次日8:30;宿管员和宿卫队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。
三、电脑寄存工作
考虑方便学生,外省及本省非厦门生源确实无法自行处理电脑的,学校指定地点用于学生电脑寄存(不包括电脑桌)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寄存人员名单及寄存物品,统一寄存、领取;
2、寄存期间,学院不承诺寄存物品不发生损坏,发生损坏,学院不承担责任;
3、学工部会制作统一的电子表格放在软件班长群,按要求填写即可;
4、时间安排:
(1)汇总时间:以班级为单位于1月15日前完成。
(2)入存时间:1月27上午统一完成,逾期不予受理。
(3)领件时间:下学期报到前1天(2月25日),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领取;
5、寄存地点:实验楼机房。
6、请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组织班级同学做好电脑寄存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学生放假前,各班应进行一次安全和纪律教育,要求学生无论回家还是留校,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溺水事故等。
2、寒假期间,留校住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。各班负责联络的辅导员要主动掌握本班留校学生的生活情况,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3、学生申请留宿时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或缩短,应提前向辅导员申请变更,并到宿管办进行登记。
厦门理工学院软件学院学工部
2010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