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> 学生工作 >> 团学通知
 
关于推荐学生参评200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

来源:本站   发布:学工部  发布时间:  2010年01月13日  浏览量:322

关于推荐学生参评200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通知

软件学院各团支部、各班级:

根据校团委112日的紧急通知,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近日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推荐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的通知》,请各团支部、各班级对照《通知》的推荐条件(详见附件1),如有合适人选请于本周三(113)下午400之前将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要事迹材料的电子版、纸质版交到院系团总支。

一、报名条件

  1、普通高校(含民办)的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;

  2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  3、勇于克服在学业、科研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;

  4、本人的自强事迹必须在本校的校报、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。

5、每所学校限报1人,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

二、活动奖励

1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

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
  10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;

  80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,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的资助。

 2、组织奖

 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09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高校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;

 3、全国校媒优秀新闻奖

  中国青年报、中国高校传媒联盟、新东方教育集团将设立2009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全国校媒十佳新闻奖”,颁发证书,《中国青年报》刊登相关报道作品。

附件1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方案附件1:2009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方案.doc

附件2200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登记表附件2:2009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登记表.xls

软件学院团总支

2010112



关闭窗口
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邮件系统 FTP 后台管理
学院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4号(邮编:361005)
Copyright © 2006-2009 厦门理工学院软件学院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