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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教务部工作职责

来源:软件教务教学   发布:软件教务教学  发布时间:  2010年06月18日  浏览量:126

教学教务部是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学院的教学教务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职能部门。
其主要职责是:
1、制定学院教学、教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保证学院日常教学秩序的稳定。
2、负责对学院各系加强教学管理,进行业务指导,组织学院各教学单位制订专业培养计划,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案(含多媒体教学课件)等工作,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。
3、负责组织学院各教学单位制定和实施教学管理评估方案,进行教学质量监督、检查、评估,总结推广教学经验,制订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组织开展教育、教学改革研究;组织教学成果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评奖和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。
5、负责审核各专业开课计划,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制定每学期课程表,安排考试日程和教室调度等教学行政等方面的工作。
6、会同各教学单位抓好教材建设工作,作好统编教材的选用、订购和供应工作,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自编教材和讲义的编写、评价、供用和对外交流工作。
7、负责学院计算机房的统一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学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,学生的学籍、成绩管理,审批学生升留级,审核学生转学、转专业,发放毕业证、结业证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申报工作。
9、负责教学管理科研等的收集归档材料的立卷工作,负责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院级平台课程教师的选聘工作,并协助各教学单位作好各系平台课程教师的选聘工作。
11、负责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评条例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等,每学年(期)会同人事部门对教师进行考评和评选先进工作者,对考评不合格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。
12、负责组建教师业务档案,协助人事部门制定和完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。
13、负责英语、普通话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学科竞赛以及学科学术活动。
14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、管理工作。
15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教学奖励、奖金评选等工作。
16、负责考试违纪的调查和处分工作。
17、受理有关教务方面的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。
18、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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