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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

来源:本站   发布:团总支  发布时间:  2010年06月24日  浏览量:101

关于开展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

各系团总支、各有关社团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,丰富高校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,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厦门网等单位联合开展全市高校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主题征文比赛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文对象:

厦门市高校学生

二、活动时间安排

1、征稿于2010521开始,截稿至2010917

220109201031聘请专家组成评委团对征文稿件进行评分;

3、在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年度总结大会上对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征文比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,将选取部分优秀征文在厦门日报、厦门网上刊登并编印成集。

三、参赛要求

1、征文内容

1)围绕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这一主题,就中国举办世博会和福建、厦门馆的展示,以及参与文明礼仪、志愿服务等,或者大学的学习生活、家乡或身边的人、事、物等有感而发,描绘对国家、社会、人生的独特感受、亲身体验,抒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豪情壮志与美好憧憬,表达为国家发展应肩负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。

(2)围绕“厦门大学生看厦门”活动,在参观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后,撰写实践日记、体会文章等。

2、体裁限于诗歌、散文,诗歌30行以内,散文3000字内;

3、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征文稿件上传至 “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”征文比赛专题网页(http://www.xmnn.cn/aggfe/sazw.html)。并按照要求填写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(诗歌体裁文章可不填)和作者简历(包括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所在院校系别等).

4、作品要求及版权归属

1)参赛文章必须是原创作品,参赛者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文章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;

2)已出版或已经在媒体上(含网络)发表的作品不可参与征文活动;

3)主办方享有全部参赛作品传播、发布、改编权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本次活动组委会设置以下奖项:

一等奖10人,奖金每人800元及证书;

二等奖20人,奖金每人500元及证书;

三等奖30人,奖金每人300元及证书;

优秀奖40人,奖金每人100元及证书;

组委会将分别进行表彰奖励,并将获奖征文编印成册,分发各高校和参与征文比赛人员,同时将活动的获奖情况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。

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

2010年6月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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